学习简报
 

第2期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编印 (2003.11.17)

[导读]
△全校政治学习情况通报………………………………………… 1
△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资料汇编[一]…………………… 3
△关于开展《教师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的要求……… 11

全校政治学习情况通报

  [校党委学习中心组] 10月23日,我校党委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在春晖校区行政楼308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及部分人文科学系领导、教师代表参加了座谈,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于国建、理论处副处长顾成兴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学习座谈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查桂山主持。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冒天章、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王美林、远程教育部副主任黄建平、人文科学系主任常康及蔡桂如、孙爱彬、崔昌玺、张桐林、陆山、邓淑梅等教师代表,先后就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结合本职工作和专业特点从不同侧面作了交流发言。徐金城校长对十位同志的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精彩发言。徐校长指出,在泰州沿江开发的大背景下,我校与南师大合并举办本科师范教育的"二次创业"进展顺利,但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本科院校,尚须负出艰辛的努力。我们一定要以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契机,发扬 "神五精神",奋发进取、勤奋工作,我校事业辉煌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市委宣传部于部长对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决定》的几大特色以及《公报》的几大看点等几个重点问题作了学习辅导和指示。
  查桂山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学习座谈对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初步而有益的探讨,有助于在全校形成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郁氛围。他要求各支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全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
  泰州电视台、泰州日报等媒体记者对座谈会进行了全程采访,并对徐校长作了专访。

[教职员工政治学习] 11月5日是全校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的时间,各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组都安原计划进行了政治学习。本次学习各组都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尽管是期中考试期间,不少教职员工有监考任务,但各组都能克服困难,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有的学习组布置了思考题由成员分散学习,有的学习组进行了集中学习文件或邀请专家做专题讲座,还有的组织了外出考察。这些丰富多彩的政治学习形式,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的热情,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资料汇编[一]

  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走过了曲折而辉煌的25年,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突破。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踏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征程。这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历史性决策,也是对全党新的重大历史性考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5年,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艰难探索、在探索中勇于实践,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走出一条富民强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5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每一次跃升,都缘于改革理论的突破。而改革不断突破,都缘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像闪电走在雷鸣前一样,思想要走在行动前面。
  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是亿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也是思想不断解放取得的理论成果。它突破了把市场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传统观念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鲜明地指出应当坚决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由此,中国人民开始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征程。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指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从1984年到1988年,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展现了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改革和发展相互促进的局面。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突破。这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突破和飞跃,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制订了继续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了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至此,历经15年,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目标及其框架在理论上、认识上已基本完成。这以后的10年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经济增长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连续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十六届三中全会承前启后,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把新世纪新阶段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又进一步向前推进。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重大进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25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战略的推动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出乎人们的预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在宏观和微观经济领域的改革,均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的轮廓已初步显现在世人面前。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固基石。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不断加强:
    ──以公司制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生产要素市场初具规模。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企业普遍实现自主生产经营。四通八达、服务周到、种类齐全的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目前,95%以上的商品资源都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定价的商品不足5%,社会主要商品供求平衡和供大于求的已达99%。
    ──间接调控为主的、比较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开始发挥主要作用。宏观调节由主要依靠计划指令和信贷规模控制等直接手段,转向综合运用发展规划、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间接手段。宏观调节重点由干预微观经济转向调节市场供求总量变动。
  ──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逐步深入。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制度正在形成,各种劳动收入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得到国家保护和社会认可。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得到鼓励。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独立于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到2002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1.47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400万人。
  实践证明,市场的作用每扩大一步,改革的进程每加快一步,经济发展的水平就跃上一个台阶。人们在新旧的对比中称赞中国发展之神速;人们在体制的变化中感受着改革的巨大力量!
历经多年发展,中国跨越温饱和总体小康两个阶段,经济总量进入世界"重量级"阵容,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新奇迹。几年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胜利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000美元,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正在加速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我们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曾走过弯路。这些来之不易的经验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宝贵的借鉴.
    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还要善于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其他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有益经验,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可行途径,建立起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力和生机。
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矛盾,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牢牢把握改革的进程。
  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开放节奏、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协调统一,在全社会形成推动改革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动力,实现稳中求进。
当前,我国的改革正进入艰巨的攻坚阶段: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这一切,要求我们借鉴以往的经验,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在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础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做好完善体制的大文章。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是我们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
    二、"五个统筹"至关重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决定》中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贯彻"五个统筹",即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今天解读起来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因为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有没有发展,发展有没有取得成绩的问题,而是要更好地发展的问题,更好地为中国经济全面迈向小康生活铺平道路。
   (一)做到"五个统筹",让经济发展更具活力
  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不能忽视的。说到GDP高增长,就不得不看到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说到财政收入大增,又不得不看到国债累累,政府本息负担越来越重的问题;说到人口教育素质提高,经济效率提高的喜人局面,又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就业压力较大的问题;说到物价越来越便宜,老百姓消费越来越高兴,又不能不说有些企业日子难过,产品过剩卖不出去的问题;说到利率越来越低,消费便宜、投资便宜,又不得不面对财政发债越来越难的问题;说到我们的贸易顺差形势喜人,可又不得不面对与日俱增的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问题。
  这些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有的甚至是我们不得不付出的一些代价。不过重要的是,当我们的代价付出到一定程度,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我们有没有足够的警觉,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智慧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究竟在什么地方,现在和下一步,我们应该用什么思想指导我们的经济工作,我们应该如何适时调整,争取一个国家经济更健康长远地发展。
可喜的是,我们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从"五个统筹"的指导思想中,可以看出中央高层已经很明显地注意到,中国经济现在的问题,不是速度够不够快,不是成绩够不够大的问题,而是经济发展够不够协调的问题。
  因此,对统筹的理解,就是要更加有全局性观念,更加有前瞻性地规划和设计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
比如说宏观经济领域中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农民问题,我国现有的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的粮价了,给9亿农民增收,我们还能提粮价吗?我们得想新办法,给农民找新出路;二是失业问题,中国的劳动力有7.4亿,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这么多劳动力怎么办,要不要新的行业和企业来容纳?如何通过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吸收农村非农劳动力有效转移;三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问题,资金从哪里来;四是金融体系的不良资产问题,企业效益不全面改善,不良资产如何消化;五是贫富差距问题,中国13亿人口中,目前没有摆脱贫困的人口仍有几千万;六是环境保护问题,如果今天我们还只是马不停蹄地忙于将自然资源变现,那么今天的经济增长赚到的钱,将不够支付明天治理这个环境所付出的钱。
  (二)立足前瞻性,促进经济更快发展
如果,今天所有的问题都摆在这里,我们不能再说,农业部门,你赶快给农民想点办法,农业银行呢,你支持一下地方,少打点白条,多贷点款;就业中心,你给下岗工人设法多介绍几个工作;社保部门,你赶快想办法多弄点钱;银行职员,你放贷小心点;财政部,你发点债先顶着;环保局,你就给我狠狠地罚。这些手段,都是在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整个经济良性循环的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之下,各个部门的情急措施,以此来应对管理能力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的需要。
  目前,中国站在今天这样一个平台上再谈经济发展,已经完全有理由和有能力,设计中国经济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在统筹我们新的发展计划的时候,应该注意设计好不同经济领域发展之间的联动关系,重点设计如何一边发展一边解决问题,逐步改善以前一边发展,一边不断积累新问题的局面。应该有合理的机制检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而不是单纯为了本行业、本部门的利益,各自为战,一味飞速发展。比如北京今年上半年的机动车已经突破200万辆,这是预计中2010年的数量水平,而随之而来的交通堵塞问题,办公出行效率低下问题,成为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未解决,又增添的新问题。而且这不是北京一个地方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很多城市普遍存在。这就对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对政府部门的统筹策划者,需要具有相当前瞻性的眼光,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所以,深入贯彻学习《决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的发展观,做好"五个统筹",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真正推向深入。

   关于开展《教师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的要求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与施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今年是《教师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提高全体师生对《教师法》的认识,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教师和师范生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地保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10周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在我校开展《教师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月下旬到十二月上旬,各部门(系部)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组要以纪念《教师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将学习宣传《教师法》纳入教职员工政治学习,并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法制培训、专题征文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教师法》,掀起学习宣传《教师法》的新高潮。
  2、各部门(系部)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在广泛学习宣传《教师法》的基础上,切实把《教师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与制度落到实处,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可结合"四五"普法要求,同《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学习宣传,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水平。
  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省教育厅将举办江苏省《教师法》知识竞赛活动。为配合这项活动的开展,请各部门(系部)积极有效地组织相关的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十二月中旬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个人和集体报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