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捷报频传

获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又获省级思政论文和校报新闻评比一等奖

    本报讯   最近,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捷报频传,分别获得“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学校”和“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徐金城校长荣获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论文评比一等奖。
    2月23日,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被评为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我校继1999—2000、2001—2002、2003—2004三个创建年度获得省文明单位后,第四次获得该项荣誉。
    去年12月27日,我校还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厅和人事厅等八部门联合表彰为2004—2006年度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获表彰的全省100家单位中,全省高校共有6家,其中高职高专院校仅有两家,我校也是泰州市唯一获奖的高校。此前,省教育厅表彰了40家2005—2006年度江苏省高校文明学校,我校榜上有名。
    2月27日,在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表彰了2003—2007年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校党委书记、校长徐金城教授的论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生活化及其途径》荣获一等奖。本次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2项,我校是唯一获得一等奖的高职高专院校。
    另外,发表在《泰州师苑报》2007年11月号(39期)一版由钱成等撰写的消息《“百姓阳光屋”进京传经》,在2007年度江苏省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中荣获一等奖,我校也是唯一获得一等奖的高职高专院校。
    据了解,近几年来,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我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有思路,有亮点,有特色,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在全省高校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张朝明 钱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