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获省、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本报讯  近日,我校再次获得2003-2004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殊荣。此前,我校已经荣获1999-2000,2001-2002年度两届江苏省和泰州市文明单位。这样,我校三届六年蝉联省市文明单位。
    我校自筹建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创建作为学校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近两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大力开展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校园文化建设全面繁荣,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
    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受到了省市媒体乃至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群众》等媒体都对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成果作过专题报道,《泰州日报》、《泰州晚报》、泰州电视台等当地媒体更是经常报道我校的相关活动。(张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