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通讯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大学生通讯社是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学生通讯员团体,在党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参与新闻采写、校报编辑和其他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条:大学生通讯社以宣传学校,锻炼自己,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活动宗旨。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三条: 大学生通讯社日常工作由社委会主持。社委会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门主任组成,由社长全面负责社委会工作。

第四条:大学生通讯社聘请顾问和指导老师若干名,设社长1名,副社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编辑部、编务部、采访部、通联部和发展部,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通讯社每学期不定期召开社员大会,举办新闻写作培训班,开展新闻采访等活动,帮助社员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大学生通讯社邀请党委宣传部指派老师任大学生通讯社总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通讯社开展工作。切实关心社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文化知识学习和新闻宣传业务的提高。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七条:大学生通讯社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吸纳政治素质较高,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学为社员。

第八条: 符合社员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经各系部团总支推荐同意后,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考核,合格者颁发《大学生通讯员证》,方可参加大学生通讯社各项活动。

第九条:大学生通讯社社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积极参加校内新闻的采访报道和校报编辑工作;

2、积极了解本系部、本班级所发生的新闻并及时予以报道;

3、积极参加校报编辑部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采访和其他活动;

4、积极参加通讯社所属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采写的稿件校报编辑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稿件将由校党委宣传部向校外有关媒体推荐;

6、优秀大学生通讯员毕业时,校党委宣传部颁发《优秀大学生通讯员》荣誉证书,并向有关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7、爱护《泰州师苑报》的荣誉,在采访中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对学校一些重要活动,要按照编辑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报道。不经宣传部老师允许,不得擅自以《泰州师苑报》的名义进行采访和其他活动。

8.处理好业务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既要认真搞好专业文化学习,又要积极投身新闻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四章   考核和奖励

第十条:大学生通讯社每学年对通讯员的投稿情况、发稿情况、值班情况、参加例会、培训活动情况以及完成其他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和综合考核。

第十一条: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大学生通讯社每学年拟请校党委宣传部对优秀学通社干部、优秀记者、优秀通讯员、优秀作品等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本社社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社委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大学生通讯社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