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州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校 园 文 明 公 约

 

大学校园,文明殿堂,传播知识,塑造高尚。为维护我校荣誉,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公约。

一、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纪守法,爱国爱校,敬业奉献,为人师表。不参与任何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二、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不讲粗话、脏话。

三、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不参与校园经商活动。

四、发掘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五、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酗酒,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骑车带人,不乱停乱放自行车。

六、维护教学秩序,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作弊。

七、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校园文体活动。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到社会上陪酒、陪舞。

八、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

九、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贴乱挂,不乱刻乱画。

十、爱护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不损坏公物,不攀花折木,不践踏草坪。

十一、尊重民族风俗,遵守外事纪律。对待外宾,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学校无小事,事事系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皆楷模。本公约公布后,请全校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自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