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二OO三年度‘四五’普法考试”的

   

一、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全省各高校统一在2003123(双周三)下午,利用全校教职员工政治学习时间分组集中进行。

二、考试对象:全校所有在编教职工。

三、考试内容:重点是民事法律、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知识。

四、主要参考书目及法律法规:《“四五”普法教师读本》、《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五、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校党委宣传部向各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组提供试卷和参考答案。

2、关于考试的通知、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由各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组组长(支部书记)负责安排。

3、各教职员工政治学习组学习秘书在123日上午将本组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报校党委宣传部,以便校领导到考场巡视。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考,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不能在123日参加集中考试的同志,各政治学习组必须在两天内安排补考。

六、统计和汇报:各政治学习组于125(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组的考试试卷应考人数实考人数成绩登记表成绩合格人数考试合格率等数据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各组报送的情况,填报我校考试情况统计总表并上报省教育厅。

七、监督和评比: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赴部分地方和高校进行巡视,也会随机调取部分高校的试卷到省里统一阅卷,并把各校组织考试的情况作为相关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有关领导也将率宣传部有关人员到各组考场巡考,请各组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校党委宣传部(20031125)